公正性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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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清方新圆环境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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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性声明

内蒙古清方新圆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性企业单位,可以独立对外开展检测工作。为确保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诚信性,向社会和所有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我公司郑重声明:

1) 本公司建立并运行有效的、持续改进的管理体系,所有与检测有关的工作均能满足客户、法定管理机构的需求

2) 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认可机构的要求,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责任

3) 全面贯彻“科学、公正、准确、满意”的质量方针,为所有客户提供同等的服务

4) 公正服务作为行为准则,保持独立性和诚实性,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行政、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干扰、压力和影响,并防止商业贿赂

5) 始终按照规定的方法和客户的需要在资质范围内进行检测,并依据客观检测数据按相应的标准规范价检测产品,保持和发展认可的检测能力

6) 本公司承诺对检测活动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不从事与客户送检样品相关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咨询活动。不接受有违检测公正性的投资赞助和代理要求,不介入客户之间的市场竞争和利益冲突;不接受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干预本公司的检测工作

7) 维护客户的权利,保护客户的所有权和专利权不受侵犯;对客户提出的检测质量投诉,要热情接待,并承诺在约定的时间内做出客观、公正和合理的答复

8) 用于检测的全部仪器、设备均应按政府技术监督部门的要求检定合格,并能溯源到国家基准;

9) 承诺如实向客户告知本公司相关的能力、责任、义务、检测结果和客户的权利;

10) 本公司的检测人员在检测工作中,必须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对所有检测内容均给予相同的质量服务。保证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测机构从事检测活动;

11)本公司按照有关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资质认定部门的要求,建立检测统计制度,定期向国家资质认定部门上报统计数据和年度报告;

  12本公司积极响应资质认定部门和环保管理部门组织的开展能力验证或者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活动,不断提高检测技术水平和能力。

 

 

 

 

内蒙古清方新圆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20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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